怎样算夫妻名义生活

法师兄   2023-05-10 00:59:50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实践中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有这几种情形: 1、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。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; 2、虽未举行结婚仪式,但是对外确实以夫妻相称,比如以配偶的名义签字。以夫妻名义生活构成重婚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 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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